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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考核

 

第二十六条 博士后进站 13个月内应完成中期考核, 最迟不能超过进站后的第 15个月。中期(年度)考核按以 下规定操作。
(一)博士后人员在校人事处网站下载《江西师范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表格填写,一式二份。
(二)由流动站学术指导小组对博士后人员进站一年来的工作进度、能力水平、业绩成果等方面进行中期考核。考 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判定标准参考第二十七条)。
(三)学术指导小组在《江西师范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中填写考核意见及考核结果。
(四)学院联系人在 3个工作日内将《江西师范大学博
 
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报博士后管理工作办公室。
 
(五)中期考核不合格人员或超过 3个月没有完成中期 考核者予以退站。
第二十七条 博士后中期考核合格评定标准
 
博士后研究报告进展顺利且须以江西师范大学博士后身份完成下列科研任务之一:
(一)在我校科研部门认定的二类以上学术期刊或在本学科较高水平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 1篇(皆为第一作者或合作导师为第一作者、个人为通信作者);
(二)申报(排名前二)立项省部级科研课题及以上项 目1项;

(三)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

江西师范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doc